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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录总社变身中数 首个国家级数字文化企业诞生

信息来源:无  添加时间:2011/12/26  浏览次数:3617次

  近日,由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转企改制、引进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组建的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我国首个国家级数字文化企业诞生。

  文化部部长蔡武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中数’的成立,开创了中央文化单位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转企改制的先河,创造了跨行政层级推动文化资本流动和重组的成功范例,对于全面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将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

  传统文化产业如何转型升级?跨行政层级的深层意义是什么?大型国企能否引领进军文化产业潮流?“中数”成立对求解这些问题,给出了许多启示。

  传统文化单位数字化升级

  “提高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急需打造出融内容生产、网络运营为一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文化龙头企业。”中国人民大学新媒体研究专家匡文波教授说。

  2009年3月,在全国两会安排的新闻发布会上,时任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欧阳坚代表文化部宣布,文化部将在推动直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程中,组建一个以数字文化内容生产和传播为核心业务的旗舰型文化企业。2010年1月,文化部召开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讨论通过的《2010年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把启动总社转企改制列为重点工作。

  事实上,经过多年的发展,不管是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上,中录总社的数字化转型都已具备相当基础。从1999年至今,中录总社多次召开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研讨会,探讨中录总社数字化发展战略,先后与清华同方、蕃薯网科技等企业合作,开展数字文化业务。

  对于中录总社变身“中数”,“中数”董事长李沪生充满信心地说“中录总社长期以来在数字文化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队伍。我们有信心搏击于数字文化产业潮头。”

  文化部对“中数”的发展寄予厚望,文化部部长蔡武指出:“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深刻影响文化创作和生产,文化创意则不断赋予科技创造以新的内涵和灵感。希望‘中数’坚持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并重,努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大力开发原创数字文化产品,着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发挥引领中国数字文化产业远航的旗舰作用。”

  跨行政层级资源重组

  “中央政府出资吸纳地方资源组建文化科技企业,这是一次重要的尝试。”“中数”董事长李沪生说。

  在“中数”组建过程中,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中录总社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出资,持股51%,首创集团则以货币出资,持股49%。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家新说,“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组建骨干文化企业,是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的有效途径,对于做大做强文化企业,振兴文化产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数”组建使各地文化企业受到鼓舞。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潘向东说,“‘中数’成立,遵循了以资本为纽带、以优势互补为前提的游戏规则,破除了过去由行政层级界限和条块分割构成的藩篱,对促进文化要素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具有示范作用。”

  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

  “要推进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必须培育有强大带动力的龙头文化企业。”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金元浦说,“‘中数’集中了中录总社与首创集团的优势,有望成为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数字文化旗舰企业。”

  中录总社是国内一流的音像内容供应商,具备从节目策划、制作、引进到出版、生产、发行的完整产业链,其出版的DVD碟片品种曾占据音像市场份额的半数。首创集团是北京市大型企业,主营水务、房地产、金融3大核心业务,总资产768亿元,连续多年跻身全国500强企业,在产业、品牌、资本运作、管理团队等方面积累了诸多优势。

  首创集团副总经理潘文堂说,“中录总社的强项是熟悉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和市场需求,首创集团则擅长于资本运作和市场开拓,我们双方优势互补。”

  文化部驻中录总社工作组负责人刘长权回忆道,“首创集团在与我们的洽谈中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双方首次洽谈即达成合作共识并很快签署合作意向协议。”

  文化部副部长励小捷说,“首创集团参与组建‘中数’,为‘中数’的发展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对首创集团来说,进军文化产业也将为自身发展带来新的重要增长点。我们相信,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投资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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